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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春灌暨农渠清理动员会

来源:  未知   作者:  管理员   时间:  2013-04-22 16:37  点击:  

    2012319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春灌暨农渠清理动员会,会议由张庆春总经理主持,会上张总首先宣读了集团公司060号的文件批复,对春季灌溉的时间做了具体安排,上水时间初步定在41---3日。要求各单位320日前将本单位的用水计划报送到灌溉中心。对于各支渠的清淤工作,要求各用水单位在325日以前清完所有支渠的淤泥。灌溉处、西干所在3月底进行检查,如果用水单位因各种原因未清支渠淤泥或清淤不彻底,西干所不予配水,并给于每米50元的罚款。

    对于斗渠、农渠的清淤工作,各单位需利用春秋两季闲暇时间,抽调集团公司的员工,出义务工进行农渠清淤,按划分区域,进行固定管理,落实责任和任务,并督促、检查。按时、按质完成渠道的清淤工作。集团员工每年完成两次农渠清淤。第一次清淤时间,从320日开始,到4月底结束。第二次清淤时间,从9月份开始到1015日前结束。斗渠清淤按原有的设计,三面见预制块。清淤达到底宽40cm,高40cm,上口宽70cm的标准

    根据西干所的规定,灌溉必须按面积按流量,有计划的进行配水,所以要求各用水单位在每次上水前或一个时段把所需要的用水计划,给灌溉中心和配水点各报一份,所报计划必须注清支渠、斗渠及灌溉面积和需水量,所报计划必须有配水员及分管片区副经理的签字,否则,计划无效。灌溉中心再根据各单位的计划,进行汇总上报给西干所。西干所要求报水量误差不能大于5%,如果高于5%,西干所不关斗口,造成的水源浪费,由用水单位自行解决。如果计划报水量远远不够实际用水量,造成经济损失,西干所概不负责。所以,灌溉中心要求各用水单位,算准亩用水量和需灌面积,防止造成没必要的损失。

随着集团“三步走”战略的不断深入,农业转岗工作已基本完成,生产环节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,但在转型过程中会产生配水权问题,为了提高灌溉用水利用率,防止渠道重复进水长期租赁地、边角地、荒地的租赁权在农业公司或林果公司,所以在配水的过程中由农业公司或林果公司的配水员来统一安排,统一协调。这样以来就杜绝了私人承包户在西干所各配水点乱要水的现象发生,从而维持正常的轮管秩序。